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原华夏窗帘城地块项目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反馈意见的答复
槐安东路20号院水利物资小区业主:
原华夏窗帘城地块项目位于桥西区平安大街以西,槐安路以南,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6日规划设计方案履行批前公示程序,公示期间收到槐安东路20号院水利物资小区业主的反馈意见,现就涉及方案规划设计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原华夏窗帘城地块项目与槐安东路20号院水利物资小区业主退距、间距和日照的情况说明
1.用地红线退线
按照《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35条内容规定,高层山墙退西侧面地界不小于6.5米,本项目主楼山墙退用地红线17.38米,满足规范要求;按照《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35条内容规定,裙房按自身间距标准的1/2退让地界,应退3.5米,本项目裙房退西侧面地界18.19米,满足规范要求。
2.间距
与项目相邻的西侧现状水利物资小区1#住宅楼为6层,高度19.5米,2#住宅楼为6层,高度19.85米,按照《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30条内容规定,高层建筑侧面间距应不小于13米,本项目主楼与西侧现状住宅楼的侧面间距为23.76米,满足规范要求。小区内其他住宅楼未与规划项目相邻。
3.日照
按照该项目日照计算设计报告书显示,西侧现状水利物资小区2#住宅楼和3#住宅楼不在本项目被遮挡建筑计算分析范围线内,该规划项目周边现状建筑大寒日有效日照2小时及2小时以上的仍为2小时及2小时以上,2小时以下的有效日照时间未发生变化。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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