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江南汽车流通产业园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
2.2项目编号:JCZX-FW-2025-161(WCJT-FW-2025-027)
2.3建设地点:南宁市江南区三津大道东侧,乐智路北侧。
2.4项目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01.3亩,总建筑面积约121450;地上建筑面积约115340,其中:1#标准库房:建筑面积78390、地上4层、高度约24米,2#标准库房:建筑面积24430、地上4层、高度约24米,3#标准库房:建筑面积5300、地上4层、高度约24米,4#标准库房:建筑面积5300、地上4层、高度约24米,环保处理站:建筑面积1600、地上1层,辅助设施:建筑面积3******服务中心、整******消防工程、场区内道路、大门、围墙工程等。
2.5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约 60851.96 万元 ,采购控制价: 193.5万元。
2.6招标范围:提供江南汽车流通产业园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概算审核,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现场驻点进度款审核、工程变更价款审核、工程索赔审核、现场签证审核、材料设备询价与核价等,竣工结算审核等)。
2.7质量标准:按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服务质量符合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CECA/GC7-2012)要求的深度要求和质量标准。
2.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审计完成(包括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各环节的造价咨询服务,后期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国内注册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的投标人;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和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以自招标公告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截标时间前任时间一时间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4本项目不接受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下午17:30分前(北京时间);
2.地点: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行政事业国资专区)(******)
首页→登录入口→供应商登录。
3.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请登录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行政事业国资专区)(******)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未在平台上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的,竞标无效。
4.售价:采购文件200元/份,平台服务费200元。
5.缴费方式:
①注册:打开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行政事业国资专区)官网(******),进入门户首页点击“立即注册”,依“供应商操作手册”完善企业注册信息。
②登录:访问******/,在门户首页“平台登录入口”处点击“供应商”按钮,输入账号密码登录。
③费用缴纳及文件获取:登录后,在系统左侧“我的项目”找到参与项目列表,点击“进入项目”。
系统服务费缴纳:点击“支付系统服务费”,选在线缴纳进入支付详情页,点击“申请开票”确认信息后,再点“支付”生成二维码,用微信、支付宝或云闪付扫码支付。
招标文件费缴纳:点击“支付文件费用”,按系统服务费缴纳方式操作。
④下载文件:招标文件费缴清后,点击“下载”,按提示获取文件,未付服务费或文件费无法下载。
⑤操作手册获取:详见******/detail/10326/9284?timemap=******22782。如有疑问,请与平台客服联系:0771-******、******。
供应商付款成功后,待项目截标后尽快在系统提交开票申请,经招标代理审批后即将文件费发票发送至预留的电子邮箱,供应商自行到电子邮箱查看。
6.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使用咨询电话:0771-******、0771-******。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须足额缴纳)。
************银行转账方式的,缴纳保证金的账户及账号等信息由系统生成,供应商自行将磋商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缴至系统提示的账户(以系统到账为准),拒绝以其他方式缴纳,禁止******银行转账底单上备注项目标识如“【项目编号:JCZX-FW-2025-161(WCJT-FW-2025-027) 投标保证金”字样。)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5年9月25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广西国资交易中心(具体以电子屏幕场地安排为准),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网址:广西阳光采******集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大道21号广西现代物流产业孵化中心 | 地址: | 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大道21号广西现代物流产业孵化中心 |
邮编: | 530200 | 邮编: | 530200 |
联系人: | 欧工 | 联系人: | 王文昌、廖少倩 |
电话: | ****** | 电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