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项目推介公告
一、项目概况
******医院
******医院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采购人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公开招标及政府采购项目须交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代理公司代理。
******医院委托的工程、货物及服务比选采购、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类、设备类、医用耗材试剂类、药品类、信息类、服务类等采购项目;项目调研论证工作。
(五)采购标的:货物类3家、工程类3家、服务类3家;每个类别可重复报名。
二、具体要求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适合开、评标的固定办公场所及相关软硬件设施;
3)申请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完成网上登记。
(二)报名方式:邮箱报;
(三)申请人推介内容:
1、企业及团队等介绍。
2、类似业绩展示。
3、合作模式、先进经验、擅长领域、信息化管理等。
(四)合作期限:一年,视合作期考核情况合同可续签两次,共计不超过三年。
(五)申请人汇报形式:PPT或视频资料。
(六)汇报时长:5-10分钟。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7月16日12:00
四、推介会方式
视情况采用现场推介或腾讯会议线上推介形式。
******医院招标采购中心童工,联系电话0551-******;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