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雨湖区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实验2023年姜畲镇改善乡村治理机制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7日
******人民政府(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雨湖区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实验2023年姜畲镇改善乡村治理机制项目
(2)招标编号:NO2024-09
(3)项目内容:湘潭市雨湖区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实验2023年姜畲镇改善乡村治理机制项目总体涉及综改辐射区白鹭湖片区、综改核心区青亭村片区项目内容包括基础环境治理提质工程、公共服务设施提质工程、文化工程、水体整治工程等
(4)项目承包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96元
大写:壹仟壹佰贰拾捌万玖仟零叁拾陆元玖角陆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单价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有限公司 / / 详见招标文件 / 1 项
******.96元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合同工期:90日历天
2、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4.结算方法及期限
按合同约定付款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诉讼
■仲裁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采购人执壹份,供应商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合同份数
合同订立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合同订立地点:湘潭市雨湖区姜畲镇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