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采用赣建字[2024]2号的《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相关文件、电子化评标,相关的其它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还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3、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开标时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入赣手续原件;或者“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住建云)“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监理人员配备要求: a、总监理工程师1名,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市政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b、总监代表2名: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和建筑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1名;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市政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1名。 c、专业监理工程师4名:1名市政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市政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1名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建筑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1名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桥梁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1名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给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 d、监理员6名(市政类4名,建筑类2名),具有监理岗位证书。 e、总计13名,以上人员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5、除不可抗力因素,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不得变更。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查实,如有虚假将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已中标企业取消中标资格。若在监理过程中发现挂靠行为,则中止监理合同。 6、本项目现场考勤执行《上饶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考勤管理办法(试行)》(饶建发【2018】30号)规定。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所有潜在的投标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和上饶市等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若相关条款有冲突之处,以最新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准。 9、投标人依法投标告知书(详见招标文件)。 10、本工程采用电子化开评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根据赣交易函【2023】47号文,请各潜在投标人错峰上传投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