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偃师区伊洛河流域水生态治理中心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项目已由相关******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洛阳市偃师区伊洛河流域水生态治理中心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项目(项目代码:2507-410381-04-01-806033);2、招标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5)0036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公开-2025-63;3、建设地点:洛阳市偃师区;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预算控制金额******.1元;一标段:763186.39元;二标段:804294.38元;三标段:635627.08元;四标段:747395.03元;五标段:624373.42元;六标段:740887.80元;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5、工程概况: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项目,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5个,涉及15个移民村,新建混凝土道路2615米,铺设沥青道路6882米,安装太阳能路灯35盏。广场项目3个,涉及3个移民村,新建广场2830平方米。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六个标段;1标段缑氏镇夫子庙村、南家村道路硬化项目。2标段缑氏镇布村、官庄村李庄村、唐僧寺村道路硬化项目。3标段高龙镇石牛村、大口镇经周村、宁村道路硬化项目。4标段缑氏镇盆窑村、高龙镇逯寨村、大口镇马村道路硬化项目。5标段大口镇大口村、韩村道路硬化及缑氏镇郑窑村太阳能路灯项目。6标段高龙镇辛村、铺刘村广场硬化及顾县镇李湾村道路硬化项目。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8、计划工期:60日历天;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12、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14.本项目按照《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进行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书,并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书(须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注:投标人可投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但不得将一个标段拆开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投标人按标段顺序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11月18日 至2025年11月24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11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一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偃师区伊洛河流域水生态治理中心
地 址:洛阳市偃师区兴隆街16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幢3709室
联 系 人:刘东建
电 话:******
监管部门:******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石女士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