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大院概念性规划设计 二、项目编号:2025-JXFMCA-G1004 三、项目概况: 3.1 项目名称:某单位大院概念性规划设计 3.2 项目位置:广州市天河区 3.3 项目范围及规模: (1)本工程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某单位; (2)主要内容为大院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拟规划面积约440亩; (3)基于前期研究成果,结合项目设计任务书明确的定位要求、规划控制指标及主要单体建筑设计条件,开展大院概念性方案设计。方案重点阐述总体规划设计理念(含空间结构、功能布局与景观系统)、主要建筑单体的造型与功能构思、重要节点(如入口、广场)及交通流线(人车分流、动线组织)的设计逻辑,并简述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项系统的概念方案。同时,方案需包含投资估算框架与分期实施计划,同步配合完成立项所需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及合规性论证工作。 3.4 项目编号:2025-JXFMCA-G1004 3.5 项目批准文件: / 3.6 资金来源:上级拨付资金 3.7 最高限价:人民币29.40万元。 3.8 招标内容:
详见规划设计任务书。 3.9 质量要求:规划设计质量须满足国家、军队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划设计任务书》要求和合同要求。 3.10 规划设计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的初稿;完成初稿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的报批稿,并配合采购人完成报批工作,直至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复。 3.11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29.40 万元,报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注: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4.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须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即2025******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即2022年度、202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4.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2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2024年12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6 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4.7 投标人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黑名单企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平台及网站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以及与其相关主体的查询记录)4.8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和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以及与其相关主体的查询记录)4.9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存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信用记录”,以及列入军队采购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暂停参加军队工程采购活动资格的相关企业和供应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以及与其相关主体的查询记录)。4.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11 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4.12 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不得有以下“负面清单”行为(提供《承诺书******委员会成员等违规手段谋取中标的;(3)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诬告乱告、恶意申诉,扰乱军队工程发包秩序的;(4)挂靠借用其他单位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承揽工程的;(5)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6)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者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的;(7)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情节产重的;(8)擅自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或者主要管理人员未经批准擅离职守,情节严重的;(9)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设备材料,或者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情节严重的;(10)未按工程质量管理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或者在检验检测中弄虚作假,指使或直接伪造鉴定结论,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报告或者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11)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12)因承包人违法违规,导致发生劳资纠纷、商务纠纷或者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13)发生较大以上(含)质量事故的;(14)违反保密约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发生失泄密问题的;(15)向军队人员行贿,或者向利益相关方行贿索贿的。4.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至 2025年07月15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请登录后查看)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5.1 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单位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保密承诺书》,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招标人在24小时内审核报名材料,通过后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请耐心等待电话勿扰;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人邮箱:******。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5.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5.3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缴纳金额为人民币5000.00元。5.6 本招标项目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相关费用。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7月29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9日 09:30 (三)投标地点: 广东省 广州市 (四)提交方式: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29日 09:30 (二)开标地点: 广东省 广州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 需要现场踏勘 详见招标文件。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2.1 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前往及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前往。 12.2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至某单位开标室(详细地点待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以邮件方式明确)。 12.3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 12.4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广东省 广州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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