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中关村北大街(北四环-北五环段)沿线地区功能提升和环境改善项目-公共空间(设计) (工程名称)已由******委员会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京海淀发改(核)【2025】3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工程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中关村北大街(北四环-北五环段)沿线地区功能提升和环境改善项目-公共空间(设计) (标段)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海淀区位于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中关村1号桥至北五环厢白旗桥,包括 1条主干路——中关村北大街(北四环至北五环),1条次要道路——清华西路(中关村北大街至颐和园路延伸约200米),7个节点:海淀路路口、北大东门路口、清华西门南侧绿地、清华西门路口、水磨地区、圆明园东二门广场、清华附中上地分校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总建设面积约为113091平方米。
2.3 本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 2025年09月23日
2.4 工程建安投资: 11121.75 万元
2.5 最高投标限价: ******.6 元
2.6 设计周期: 80 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 公共区域内所有的园林绿化设计(含机动车中分带、机非隔离带)、开放空间及市政道路的广场和慢行步道设计、城市家具设计、景观照明设计、给排水工程设计、外电源工程设计、灌溉水源接入工程设计等,包含方案设计及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设计效果全程把控、项目总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主体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合法登记注册并存续的从事工程设计的法人实体
3.2 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园林设计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 诚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7 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 0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3.8 本工程 不是 政府采购项目。
3.9 其他要求: (1)如两家境内公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两家均需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如境外或外资企业投标,需与境内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境内公司应具备风景园林工设计及专项甲级资质;境外或外资企业需满足建市【2004】78号文规定,如无国际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认证证书,需提供相关说明;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4.2 其他要求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 2025年04月18日11时00分 至 2025年04月23日16时00分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5年05月08日14时00分 ,
递交及开标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确定的开标室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9号 |
地 址: |
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4号楼1至17层101内17层1701 |
联 系 人: |
冀工 |
联 系 人 : |
陈思思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电子邮件: |
/ |
电 子 邮 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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