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江北新区中央商务区小鱼嘴片区等项目林地报批咨询服务 JSZC-320192-JSJW-G2025-000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28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92-JSJW-G2025-0008
项目名称:南京江北新区中央商务区小鱼嘴片区等项目林地报批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0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新区土储中心《关于土地运作主体的责任的情况说明》,因用地出让及项目建设需要,中央商务区作为土地运作主体,拟开展小鱼嘴片区等地块项目林地报批工作,具体项目名称根据征地批次或项目立项确定。 服务内容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项目范围内使用林地情况进行现状调查,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现状调查表》,并形成成果文件报送林地主管单位,具体内容有: 1、现场踏勘及林地相关因子测绘测量; 2、林地报告编制,成果需达到取得林地使用许可的要求; 3、采伐作业设计,如需采伐,成果需达到采伐设计申报、取得采伐证的要求; 4.评审、打印等其他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具备报批条件后每个地块 45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服务的投标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4-28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网址:******/)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详见苏采云官网首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通过苏采云官网首页进行供应商注册及CA绑定。CA登录后,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操作手册下载地址:******/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33ce9.html首次登录“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登录网址后,点击“用户注册”--“新CA办理指南”--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采购项目参与--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025-******。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
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公室(本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滨江大道398号
联系人:王添玉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七楼
联系人:董阳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阳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