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公安局望城分局(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月付款,甲方按乙方的合同价除以12个月后,按考核结果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用,作为其提供服务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薪酬、服装费、体检费、福利、补贴、津贴、奖金、高温补助、保险、公司管理费、税金、工作日加班和周末加班、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薪酬、服装费、体检费、福利、补贴、津贴、奖金、高温补助、保险、公司管理费、税金、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其中考核奖金不包含在内。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进行报价;投标人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4、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以下几种情况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可另行据实结算相应费用(另行结算的费用不包含在本次中标费用中),费用标准按照30元/小时进行结算,如特殊工种的费用结算乙方应提前与甲方申请:
4.1非工作日需安排人员加班(搬运办公桌椅、物品、食堂临时安排客餐或开展其他非岗位本职工作等);
4.2遇到不可控的任务,需增派人员至项目支援的;
4.3如需物业服务人员参与到甲方各类外勤或参与行动保障的;
4.4会务人员为保障会议正常开展利用非工作时间(如中午休息时间或夜间会议延迟)加班的;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因公司管理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7、对乙方运营绩效考核要求******公安局望城分局交警大队考核实施细则》
8、资金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按月付款,甲方按乙方的合同价除以 12 个月后,按考核结果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用,作为其提供服务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薪酬、服装费、体检费、福利、补贴、津贴、奖金、高温补助、保险、公司管理费、税金、工作日加班和周末加班、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9、收款账户:******有限公司长沙芸落支行******有限公司:************0895)
10、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甲方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收款账户: ******有限公司:************0895)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1-28 —— 2026-01-27 五、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为了便于管理和检查监督,更好的履行合同,在合同的基础上制定本项目考核标准;
******公安局望城分局交警大队考核实施细则》(见附件)将委托管理的工作划分为九个项目,合计分值为100分,每个项目满分值分别为:①总则5分;②房屋维修管理10分;③水电维修维护管理10分;④公共区域及其设施管理15分;⑤清洁卫生管理15分;⑥安全保卫管理15分;⑦食堂管理15分;8服务受理10分;⑨保密管理5分;
2、甲方成立管理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管小组),监管小组每季度对管理工作及其服务质量全面检查一次,抽查一次,采取扣分法进行质量评估、评分,评分结果作为对管理工作质量的奖惩依据。总得分在85-95分(含)分间,不奖不罚;总得分低于85分(不含85分),每少一分,处罚管理公司200元;总得分95分(不含95分)以上每增加一分,给管理公司奖励200元。奖励和处罚在每月初1-5个工作日内,公布上月奖励和处罚结果。奖励和处罚需甲方告知乙方,确认后支付到每月工资中;
3、对管理公司实施的罚金,从应付的管理费中扣除;应得的奖励金,由甲方在支付管理费时一并支付;
4、监管小组每月用半天的时间与管理公司召开一次沟通会,对管理服务好的方面给予表扬,对管理服务不到位及存在问题及时指出。
5、甲方******公安局望城分局交警大队考核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考核,如乙方在年度考核评分((考核年度内4个季度考核成绩总和÷4))中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未达到80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续签下一年度。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为了便于管理和检查监督,更好的履行合同,在合同的基础上制定本项目考核标准;
******公安局望城分局交警大队考核实施细则》(见附件)将委托管理的工作划分为九个项目,合计分值为100分,每个项目满分值分别为:①总则5分;②房屋维修管理10分;③水电维修维护管理10分;④公共区域及其设施管理15分;⑤清洁卫生管理15分;⑥安全保卫管理15分;⑦食堂管理15分;8服务受理10分;⑨保密管理5分;
2、甲方成立管理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管小组),监管小组每季度对管理工作及其服务质量全面检查一次,抽查一次,采取扣分法进行质量评估、评分,评分结果作为对管理工作质量的奖惩依据。总得分在85-95分(含)分间,不奖不罚;总得分低于85分(不含85分),每少一分,处罚管理公司200元;总得分95分(不含95分)以上每增加一分,给管理公司奖励200元。奖励和处罚在每月初1-5个工作日内,公布上月奖励和处罚结果。奖励和处罚需甲方告知乙方,确认后支付到每月工资中;
3、对管理公司实施的罚金,从应付的管理费中扣除;应得的奖励金,由甲方在支付管理费时一并支付;
4、监管小组每月用半天的时间与管理公司召开一次沟通会,对管理服务好的方面给予表扬,对管理服务不到位及存在问题及时指出。
5、甲方******公安局望城分局交警大队考核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考核,如乙方在年度考核评分((考核年度内4个季度考核成绩总和÷4))中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未达到80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续签下一年度。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为了便于管理和检查监督,更好的履行合同,在合同的基础上制定本项目考核标准;
******公安局望城分局交警大队考核实施细则》(见附件)将委托管理的工作划分为九个项目,合计分值为100分,每个项目满分值分别为:①总则5分;②房屋维修管理10分;③水电维修维护管理10分;④公共区域及其设施管理15分;⑤清洁卫生管理15分;⑥安全保卫管理15分;⑦食堂管理15分;8服务受理10分;⑨保密管理5分;
2、甲方成立管理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管小组),监管小组每季度对管理工作及其服务质量全面检查一次,抽查一次,采取扣分法进行质量评估、评分,评分结果作为对管理工作质量的奖惩依据。总得分在85-95分(含)分间,不奖不罚;总得分低于85分(不含85分),每少一分,处罚管理公司200元;总得分95分(不含95分)以上每增加一分,给管理公司奖励200元。奖励和处罚在每月初1-5个工作日内,公布上月奖励和处罚结果。奖励和处罚需甲方告知乙方,确认后支付到每月工资中;
3、对管理公司实施的罚金,从应付的管理费中扣除;应得的奖励金,由甲方在支付管理费时一并支付;
4、监管小组每月用半天的时间与管理公司召开一次沟通会,对管理服务好的方面给予表扬,对管理服务不到位及存在问题及时指出。
5、甲方******公安局望城分局交警大队考核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考核,如乙方在年度考核评分((考核年度内4个季度考核成绩总和÷4))中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未达到80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续签下一年度。
(6)履约验收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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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依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以下几种情况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可另行据实结算相应费用(另行结算的费用不包含在本次中标费用中),费用标准按照30元/小时进行结算,如特殊工种的费用结算乙方应提前与甲方申请:
1.1非工作日需安排人员加班(搬运办公桌椅、物品、食堂临时安排客餐或开展其他非岗位本职工作等);
1.2遇到不可控的任务,需增派人员至项目支援的;
1.3如需物业服务人员参与到甲方各类外勤或参与行动保障的;
1.4会务人员为保障会议正常开展利用非工作时间(如中午休息时间或夜间会议延迟)加班的;
1.5物业服务人员除保洁员中晚餐不在食堂就餐之外,其他人员与职工同吃工作餐。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按岗位要求提供优质的员工,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老员工;
2、与物业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已签订合同交甲方备案);
3、为物业服务人员缴纳五险,并做好年审(缴纳五险证明交甲方备案);
4、代为发放工资、交通及加班补助等;
5、及时妥善处理服务纠纷;
6、对辞职的服务人员进行补充招聘;
7、组织开展员工保密培训,增强员工保密意识,加强保密工作管理,并要求有相关培训记录;
8、保证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相关劳动政策及法律法规、安全服务的培训,使物业服务人员能够顺利上岗;
9、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物业服务人员(含新老员工)的档案管理、薪酬管理、社保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工作,代办员工有关证件、有关法律法规咨询等,确保和谐、稳妥的处理物业服务人员的劳动纠纷、劳动诉讼及人事仲裁事件,避免妨碍甲方的正常工作或给甲方带来不利社会影响;
10、承担依法解除、终止员工劳动关系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11、承担员工因工致伤、致残、死亡等相应费用(限于国家法规规定的的费用项目和标准);
12、承担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工作解除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医疗补助费、医疗期内的工资、社保费用及经济补偿金;
13、承担物业服务人员整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工作(包括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绩效管理、工资管理、保险福利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
14、在经营服务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一切管理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承担因违法、违规造成的一切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甲方成立管理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管小组),监管小组每季度对管理工作及其服务质量全面检查一次,抽查一次,采取扣分法进行质量评估、评分,评分结果作为对管理工作质量的奖惩依据。总得分在85-95分(含)分间,不奖不罚;总得分低于85分(不含85分),每少一分,处罚管理公司200元;总得分95分(不含95分)
以上每增加一分,给管理公司奖励200元。奖励和处罚在每月初1-5个工作日内,公布上月奖励和处罚结果。奖励和处罚需甲方告知乙方,确认后支付到每月工资中;
7.5对管理公司实施的罚金,从应付的管理费中扣除;应得的奖励金,由甲方在支付管理费时一并支付;
7.6监管小组每月用半天的时间与管理公司召开一次沟通会,对管理服务好的方面给予表扬,对管理服务不到位及存在问题及时指出。
******公安局望城分局交警大队考核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考核,如乙方在年度考核评分((考核年度内4个季度考核成绩总和÷4))中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未达到80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续签下一年度。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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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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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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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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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