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研发条件建设项目吸收试验装置、混同机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包)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元)
备注 |
C************001001 |
吸收试验装置、混同机组设备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9个月(6个月完成设备加工,具备安装条件后3个月完成安装调试) |
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118号 |
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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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资质,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经审计是指(1)财务会计报表上有审计机构盖章,或(2)财务会计报表上无审计机构盖章,须补充审计报告正文(至少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审计机构单位章)。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其他要求:本项目为非标成套设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设计方案进行部件选型,对外购部件不要求生产厂家授权书;/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04日 13时00分00秒至2025年01月10日 13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图纸类别:无图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24日 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148号宇泓大厦七层会议室。
5.3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仅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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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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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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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03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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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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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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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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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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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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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148号1幢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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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03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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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赵荣、晁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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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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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电子邮件:
/
8.投诉/异议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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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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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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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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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