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永大公司包材采购项目-包装机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永大公司包材采购项目-包装机膜采购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2025年度永大公司包材采购项目-包装机膜采购项目2.2 数量及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3 交货期:订单发出之日起10-20日内完成供货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5 交货方式及运费:在合同约定范围内以公司通知时间送货,运费由中标方自负。
2.2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及《食品包装生产许可证》,且具有本项目招标材料相应经营范围及生产供应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3 09:30至2024-12-09 17:00,每日9时30分至11时,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经初审合格后(招标代理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最终有效报名资料邮件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放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包括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包含被授权人联系方式及邮箱) ;经初审合格后(招标代理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最终有效报名资料邮件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放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4 14:00:00,地点为******有限公司会议室(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长芦大清河盐场东湖宾馆东500米)。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新城建华北路77号邮 编:063700 联 系 人:阚立强 电 话:0315-****** 电子邮件:******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有限公司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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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永大公司包材采购项目-包装机膜采购项目 | 投标人/供应商 | 100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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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长芦大清河盐场东湖宾馆东500米 | 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建华北路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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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63605 | 邮编: | 06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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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安睿卓 | 联系人: | 阚立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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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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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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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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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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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 | ******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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