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翠屏东路(胜利大街-漫水路)改造工程施工 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以 石行审投资〔2024】182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概况:项目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本工程全长 3000m,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与停车场提升(胜利大街至漫水桥),包括现状路,沿线停车场沥青路面翻新,彩色标线施划。景观提升(胜利大街至滹沱河宾馆),包括新建园路铺装,附属绿化建设,休闲活动设施,新建亮化等; 2.1.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 2.1.3工期:3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本项目最高限价:666.439023 万元。
2.2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项目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本工程全长 3000m,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与停车场提升(胜利大街至漫水桥),包括现状路,沿线停车场沥青路面翻新,彩色标线施划。景观提升(胜利大街至滹沱河宾馆),包括新建园路铺装,附属绿化建设,休闲活动设施,新建亮化等;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2 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26 09:00:00 至 2024-12-17 09:29:00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2-17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 0311-******
电子邮箱: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翠屏东路(胜利大街-漫水路)改造工程施工 | 0 | 无 |
招标人: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兴石广场3号楼 |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兴石广场3号楼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李业进 | 联系人: 李敏 |
电话: 0311-****** | 电话: 0311-******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 网址: / |
******银行: / | ******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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