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郊迎宾路南延与大厂观潮路对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燕郊迎宾路南延与大厂观潮路对接设计已由三河市行政审批局以三河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燕郊迎宾路南延与大厂观潮路对接《可研报告》的批复;三审批投资【2024】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河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三河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道路长约1.13千米,按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33.5米,总用地约93.7515亩。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须具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10月1日至今)有一项同类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屏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截屏中,信用记录查询时间范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2、如投标人提供的信用记录查询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作为虚假投标处理。3、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中显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公路、道路、桥梁专业均可),近5年内(2019年10月1月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负责过1个同类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三河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2 08:30至2024-11-18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03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应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交通招投标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递交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在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三河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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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三河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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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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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廊坊市三河市桃园路4号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泃阳镇大闫各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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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6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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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6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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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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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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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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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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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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